当天前来给宠物狗办证的群众有十多位,家住都宝花园的马女士的爱犬“贝贝”是第一个前来办证的宠物狗,它挂上第一块金色犬牌,成为该区第一位合法的“犬公民”(如图)。前来给宠物狗办证的主人们表示,合法化、规范化养犬是大势所趋,也是宠物狗获得合法身份的途径,他们对这一管理十分理解。当天,弋江公安分局民警还就养犬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前来办证的宠物狗的主人们进行了宣传。宠物狗“狗宝”的主人郑先生和“贝贝”的主人马女士当场与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养犬责任书》,承诺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据统计,弋江辖区限养区内群众养犬2000余条,根据《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养犬人要持有《犬类准养证》和《犬类免疫证》方可合法养犬。弋江区养犬管理办公室位于南瑞湖畔(原南瑞警务站),为广大的养犬爱好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由定点的宠物医院为各类宠物犬进行免疫种植和各类疾病的防治、医疗。弋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担负犬类管理和监督工作,警方发现未经批准养犬的,每条犬罚款50元,并强制捕杀;对拒不领取准养证的宠物狗,一律视为野犬,予以捕杀。弋江警方希望养犬爱好者尽快带着自家的爱犬到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证件,二个月后不办理相关合法证件的,警方将作为无主犬进行捕捉,三个月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